標題 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113年9月4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法規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4-09-13 00:00~2024-12-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13 16:10:36
訊息內容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總說明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

行政院1130904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771號函

中市府1130909府授人給字第113025516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