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將於6/24上午8:00前統一列印志願確認表,志願確認表列印後,系統會鎖定志願無法修改,請學生於6/23前先行填妥志願。
2.學校安排領取志願確認表時間如左表所示。請自行準備L夾領取後放置志願確認表,以免污損。
3.學生領回正式報名表後,請學生及父母兩人於確認志願順序無誤後,需於下方簽名欄簽名,務必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並簽全名。
4.父母簽名欄若只有一人可簽名,需檢附「切結書」才可完成報名,切結書可於畢業前先向導師或教務處領取,或於領取志願表時索取。
5.報名表不得有任何標記、塗改及污損,若簽名處有塗改,學生處加蓋學生私章,家長處加蓋家長私章。
6.若需修改志願,請依下一列「志願修改及重列印」項目之注意事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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