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修正發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十二點附件七,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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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2-11 14:50~2026-03-18 14:50 更新時間: 2026-02-11 14:56:53
訊息內容
一、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簡稱科教館)115年2月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12號函辦理。
二、 有關「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十二點附件七,業經科教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以科實字第11502000610號令修正發布,請各校加強宣導。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科教館實驗組吳聖慧研究助理,電話:(02)66101234分機1509。
四、 檢附科教館發布令、修正後規定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