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本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稱原民會)「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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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獎學金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7-04 00:00~2025-07-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04 11:45:38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二、依據原民會114年6月27日中市原文字第1140007208號函及原民會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辦理。 三、旨揭補助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受理期限: 1、上半年度申請: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7月25日(星期五)止。 2、下半年度申請:114年11月1日(星期六)起至11月25日(星期二)止。 (二)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1、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2、補助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四)應備文件: 1、申請書1份。 2、領據1份。 3、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4、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8、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1)上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1月至6月。 (2)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7月至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