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含114學年度基北區規定)
訊息分類 國三升學:高中、技術型高中、五專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4-12-27 16:50~2025-07-30 23:50
訊息內容

依據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府授教高字第113037376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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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五專的積分採計規定與截止日不太一樣;或是同學可能於三下學期申請「變更就學區」(到中投區以外其他縣市就讀高中、技術型高中),而各免試入學就學區、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之規定與認證截止時間也不一,請同學儘早完成服務學習,爭取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