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清水紫雲巖第46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訊息分類 學務處訓育組(畢旅/美展/校慶...活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8-28 00:00~2024-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28 11:46:19
訊息內容

一、宗 旨:為觀世音菩薩佛誕暨宏揚中華文化,提倡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清水區公所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六、比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其餘各組為在學學生。
七、比賽組別:
(一)社會長青組 (二)社會組 (三) 高中大專組(四)國中組 (五)國小低年級組 (六)國小三年級組(七)國小四年級組 (八)國小五年級組 (九)國小六年級組
比賽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初賽:
1. 收件時間:自 113 年 9 月 10 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截止。(郵戳為憑)。
2. 收件地點:臺中市清水區大街路二Ο六號;電話:(04) 2622-5500 2623-5500。
3. 字 體:不拘。國小低年級 1.2.3 年級 (14 個字)、國小高年級 4.5.6 年級、國中(28個字)。
4. 題 目:以倫理道德、敦品勵學、心靈改革等有關之銘言、佳句為主。
5. 用紙及規格:自備棉紙或宣紙書寫,落款需寫校名、年級、姓名。國小、國中用四開(橫 34Cm 直 69Cm);高中職、大專及社會組、長青組用 1/2 之宣紙,由右至左、直書,末行小字落款需寫校名及年級姓名,作品背面浮貼送件表。
6. 初賽各組錄取五十名,另行通知參加複賽。
(二)複賽:(現場比賽)113 年 11 月 10 日 (星期日)
1. 時 間:(1)國小各組、上午 09:00~10:00。(2)國中組、高中大專組、社會組、社會長青組,上午 10:30~11:30。
2. 地 點:紫雲巖文化大樓(清水區光明路三十五號)
3. 題 目:當場公佈,比賽用紙本會提供,筆墨自備。
4. 評 審:(1)由主辦單位聘請公正超然之專家七人擔任評審委員。(2)當日評審完成並公告。
5. 評審標準:功力 40%、神韻 20%、墨色 10%、結構 30%。
6. 錄取名額:(1)各組第一名 1 人,第二名 2 人,第三名 3 人。(2)各組優選 6 人,佳作 10 人。

 

其他詳情及報名資訊請見:http://www.tzuyunyen.org.tw/page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