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112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1案,單筆訂單總額超過15萬元須提交佐證文件調整 |
| 訊息分類 |
生生平板 |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3-09-18 00:00~2023-09-2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8 08:41:05 |
| 訊息內容 |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約用人員 賴怡臻 電話:04-22289111#54910 電子信箱:fcps954427@tc.edu.tw |
| 主旨: |
有關112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1案,單筆訂單總額超過15萬元須提交佐證文件調整,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電子郵件通知、本局112年6月1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45835號及112年6月1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458351號函(諒達)辦理。 |
| 二、 |
有關旨案單筆訂單總額超過15萬元須繳交資料原為採購清單及會議紀錄,另須提交佐證文件:驗收紀錄或發票(擇一)且須有各項目明細。依據教育部通知,佐證文件調整為「驗收紀錄」且須有各項目明細。餘請依上開函文辦理。 |
| 三、 |
檢附修正後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清單1份。 |
| 正本: |
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臺中市北屯區松強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鹿陽國民小學除外)、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本市私立國民小學、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私立大明高級中學除外)、永誠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大明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