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115年第一季(1-3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 」宣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1-01 16:30~2026-03-31 16:30 更新時間: 2026-01-02 16:31:11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府新聞局114年12月29日中市新企字第1140009715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學生及民眾交通安全意識及配合交通部四季交通安全宣導專案,於本校網站加強宣導及提供資料:
(一)宣傳標語文字:
1、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
2、遵守號誌再走路,平安不迷路。
3、走斑馬線不亂穿,安全看得見。
4、清晨黃昏亮衣穿,車輛更容易看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