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 課規定修正總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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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2-29 08:40~2026-01-20 08:40 更新時間: 2025-12-29 08:46:01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規定修正總說明 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規定前於一百年四月二十九日以中市教中字第一○○○○一七五七一號函訂定,其後歷經一次修正。本次為配合教師請假規則於一百十四年十月八日修正發布,爰修正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規定,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教師請假假別及請假期間所遺課務代理規定。(修正規定第四點及第五點) 二、修正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請假期間所遺行政職務代理規定。(修正規定第七點) 三、說明教師兼任導師請假期間衍生鐘點費之支應方式。(修正規定第八點) 四、刪除特教津貼支領規定。(現行規定第九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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