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 114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適性輔導-藝術治療運用於生涯輔導諮商專業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臺中市 114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標 (一)透過專業輔導知能研習,提升教師輔導知能及技巧,落實學生輔導工作。 (二)善用藝術治療於生涯輔導工作,引導學生釐清對自我的認識,找出合適的發展方向。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立東峰國民中學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輔導教師 45 名,國民小學輔導教師 45 名,合計 90 名(本研習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 五、報名方式: (一)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前,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 du.tw/報名。 (二)以報名順序為錄取順序,報名人數額滿截止為止。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後追蹤是否通過檢核,並再次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六、活動日期: (一)國小場:114 年 7 月 2 日(星期三)08 時 30 分至 16 時 40 分。 (二)國中場:114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 08 時 30 分至 16 時 40 分。 七、活動地點:臺中市立東峰國中大會議室 聯絡人:輔導組長蔡佩雯,聯絡電話:22825133#741 八、課程內容:課程表詳如【附件一】 九、預期效益: (一)強化國中小教師對學生生涯發展階段之認知與輔導能力。 (二)教師能善用多元媒材於生涯輔導,提升輔導效能。 十、活動經費:由教育部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款補助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專款補助。 十一、全程參與教師核發研習時數 7 小時,其餘依實際參與節數核發研習時數。 十二、辦理本計畫工作人員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核予敘獎。 十三、本計畫陳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核定後實施,修正 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