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暨本市113年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述研習係提升家長對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兒童及青少年之溝通技能與正向教養成效,相關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情緒行為障礙及自閉症學生之家長。同1位學生之家長報名以2名為限,學生不需參加。 2、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業務主任、承辦人、特殊教育教師或特殊教育學生之班級導師。 (二)時間: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三)地點:本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晨曦樓3樓視聽教室(地址: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四)聯絡人: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羅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12)。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1、請家長於113年12月6日(星期五)前,掃描QR Code或連結網址完成報名程序。若不便掃描QR Code,請家長填妥報名表,並交給學生所屬學校承辦教師協助報名。 2、請各校參加人員於113年12月6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完成報名。 (六)注意事項: 1、學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人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2、全程參與研習之教師及具教師身分之家長,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完成報名作業,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3、另請於113年12月20日後自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查詢研習時數,如有研習時數相關疑問請於113年12月23日至113年12月27日期間致電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研習聯絡人查詢,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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