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技藝優良」之技藝教育課程成績採計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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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林廷超 |
日期起迄 | 2022-12-09 00:00~2023-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2-12-09 07:46:33 |
訊息內容 |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技(一)字第1110102988號函同意備查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原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修正為該課程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 二、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說明」相關規定,技藝優良積分採計國中就學時期至112年5月14日(含)前取得為限,技藝教育課程成績(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達90分以上者得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分、6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