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55803號函辦理。二、旨揭安置簡章業於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公告於下列網站:(一)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三)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s://www.nhe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