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國中資優學生鑑定複選,請校內通過初選的學生9/17前送複選報名表與費用到輔導室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賴宏美
日期起迄 2021-09-11 00:00~2021-09-1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11 16:37:52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府110年8月10日府授教特字第1100197914號函(諒達)暨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旨案重要時程摘要如后,餘請詳閱調整對照表(如附件),並確實通過【管道一】初選及【管道二】需經進一步評估之學生暨其家長依限報名複選:
(一)學生家長線上進行複選報名:110年9月16日(星期四)前。
(二)複選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110年9月13至9月17日(星期五)。
請學生將複選報名表與費用送到三樓輔導室資料組辦理。

(三)複選(不開放家長陪同):110年10月2日(星期六)。
(四)公告綜合研判結果:110年10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
三、符合下列條件者可於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前,依退費申請表(如附件)規定申請退費:
(一)因鑑定時程調整致無法參加「初選」者。
(二)鑑定當日發燒或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經採檢正等候檢驗結果不得外出,致無法參加者。
四、本案鑑定辦理前提為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含)以下,爰鑑定辦理時程仍需視實際疫情狀況彈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