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國中資優學生鑑定複選,請校內通過初選的學生9/17前送複選報名表與費用到輔導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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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賴宏美 |
日期起迄 | 2021-09-11 00:00~2021-09-1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11 16:37:52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本府110年8月10日府授教特字第1100197914號函(諒達)暨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三)複選(不開放家長陪同):110年10月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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