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2月11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41699585A號函辦理。二、相關申請資訊如下:(一)申請資格: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失調,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提出。(三)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將由臺南市立永仁高中另行通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四)申請作業請參考旨揭作業要點。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南市立永仁高中簡老師,聯絡電話:06-311553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