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子計畫十五、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中教師組實施計畫。不具備國中教師證者,欲擔任學校學習扶助班授課教師但尚未完成培訓者,請務必於授課前完成師資培訓。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7-26 00:00~2024-08-0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26 21:00:13
訊息內容

師資培訓內容摘錄如下:
(一)研習日期:113年8月12日(星期一 )及13日(星期二),本研習以80人為限。一場次兩天,囿於課程內容及場地限制,研習當天不開放現場報名。
(二)研習地點:本市市立北新國中辦理。
(三)參與對象:本市各國小學校不具備國中教師證且尚未接受學生學習扶助師資培訓之實習教師、代課教師、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其他非現職教學人員。

欲擔任學校學習扶助班授課教師但尚未完成培訓者,請務必於授課前完成師資培訓。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