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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訊息分類
政令宣導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4-17 00:00
~
2025-12-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17 11:36:25
訊息內容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34231A號函辦理,並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1140415 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pdf
大陸委員會 函.PDF
教育部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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