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第二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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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政令宣導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3-09-20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20 11:00:18 |
訊息內容 |
主旨:轉知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第二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9月19日府授人給字第1120256827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第二點修正總說明及全規定各1份。 附件: 1.市府函 3.修正總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