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2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習型系列活動補助計畫」
訊息分類 活動競賽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8-22 00:00~2023-08-2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8-22 11:42:45
訊息內容
主旨: 為公告112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習型系列活動補助計畫,並公開受理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2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計畫辦理。
二、 旨揭補助計畫之內容,概略說明如下:
(一) 辦理日期:預計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辦理完成,執行單位應視機關實際需求配合辦理。
(二) 辦理地點:本市都會區及和平區。
(三) 辦理下列相關課程及內容簡列如下:
1、 親職教育課程(含種子教師培訓及課程)。
2、 青少年及青少女自主教育課程。
3、 性別教育課程。
4、 人權與法治教育課程。
5、 環境教育課程。
6、 新住民配偶生活適應輔導活動。
(四) 申請單位應於112年8月31日前向本會提報計畫申請書。
(五) 審查程序及原則:
1、 審查方式及標準:
(1) 由本會及外聘委員組成評審小組,召開審查會議,並請申請單位簡報,申請單位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現場答詢時間(不含委員詢問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時間終止前一分鐘按一短鈴,終止後按一長鈴。
(2) 採序位法,評審委員於各評審項目之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彙整合計各申請單位之序位,以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之序位合計值最低之申請單位為本計畫之執行單位。
(3) 如有2家(含)以上申請單位之序位合計值相同時,擇配分最高之評審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為本計畫之執行單位。得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2、 審查項目及配分:
(1) 計畫書內容執行之可行性:25分。
(2) 教學及師資安排之適當性:30分。
(3) 與在地團體合作程度:15分。
(4) 承辦經驗及服務團隊專業性:15分。
(5) 經費編列合理性:10分。
(6) 申請單位簡報及詢答:5分。
三、 倘有意提報計畫之單位,請於112年8月25日前向本會提報1式6份計畫(含計畫申請表),另為響應政府環保政策,本會不提供紙本計畫書,請各單位自行至本會官網公告訊息之最新消息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