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5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 |
| 訊息分類 |
教師資訊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2-17 18:20~2025-12-24 18:20
更新時間: 2025-12-17 18:20:50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155號函辦理。 |
| 二、 |
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
| 三、 |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
| 四、 |
申請作業期程:為提升學校參與及便利學校擇訂辦理期程,115年度辦理2梯次申請受理,請學校踴躍提出申請,受理梯次時間如下: |
| (一) |
第1梯次: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至115年1月2日(星期五)。 |
| (二) |
第2梯次:115年4月13日(星期一)至115年5月1日(星期五)。 |
| (三) |
申請學校請於上開日期將申請表件寄至angela12@taichung.gov.tw,並同步電話通知承辦人:楊詠淇課程督學22289111#54111)。 |
| 五、 |
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並於115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至局,以利函報國教署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
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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