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光亮新視界-臺中市經濟弱勢學童免費配鏡計畫」
訊息分類 家長資訊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9-11 10:50~2025-10-31 10:50 更新時間: 2025-09-11 10:59:07
訊息內容

轉知「光亮新視界-臺中市經濟弱勢學童免費配鏡計畫」,請有需要申請的同學到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謝謝

說明:  
一、本會致力於扶助弱勢兒少,為減輕經濟弱勢家庭負擔,並守護學童眼睛健康,制定「光亮新視界-臺中市經濟弱勢學童免費配鏡計畫」,提供有配鏡需求且經濟弱勢之學生,免費配置眼鏡乙付。
二、經濟弱勢學生定義,係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濟弱勢邊緣戶,依校方審查為主,無須另外提供證明,惟需於名冊內註記身分別。配鏡需求,係包含近視、閃光、眼鏡損壞等配鏡需求。因本計畫係與合法之驗光所和眼鏡行配合,若超出法定驗光師可執行之業務範圍,則非屬本計畫。
三、請貴校提供單一聯繫窗口,並請承辦於114/12/24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以下資訊至本計畫專責信箱:
專責信箱: sunloveeye885taichung@gmail.com
(一)學校名稱: OO區OO國民中學
(二)承辦人姓名與職稱
(三)承辦人聯繫電話與分機
四、請各校承辦,協助本計畫相關事宜:
(一)分發計畫介紹與家長同意書給各班導師。(附件:計畫介紹、家長同意書含個人資料暨同意書)
(二)統計有配鏡需求且符合資格之學生(附件:光亮新視界學校端統計表單),統計表單回寄本計畫專責信箱(sunloveeye885taichung@gmail.com),並將同意書正本回寄至本會會址(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663號五樓)。
(三)分發光亮新視界配鏡單。本會將以審核通過之學生人數,寄發蓋有本會印章之配鏡單至貴校。
(四)開立學校感謝狀乙份, 若已於114年度開立過感謝狀,則無需開立。
五、114下半年度配鏡計畫案時程:
(一)申請日期: 114/09/05-114/12/24
(二)配鏡日期: 114/09/15-114/12/31
一、 (依配鏡單上所載之日期為主)
六、若有疑問請洽本會:
會址聯繫電話: 04-23802658
光亮新視界專責信箱: sunloveeye885taichu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