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
訊息分類 學生資訊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8-27 00:00~2025-09-1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7 09:22:38
訊息內容

114學年度立人國中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參、參賽對象:

一、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限國籍)均得參加。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二、凡就讀本市外僑學校在學之限齡學生(不限國籍)均得參加。

三、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及東南亞地區臺灣學校請參加由新北市政府成立之「臺商學校專區」辦理之初賽相關事宜。

肆、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類別: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伍、收件日期:114年9月17日(週三)放學前繳交到學務處訓育組。

陸、參賽主題:內容自由選定。

柒、參賽作品類別、規格及使用材料:

一、西畫類:

國中組一律使用圖畫紙、紙板或畫布,大小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 律不得裱裝。

二、書法類:

(一)各組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 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二)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 不收。

(三)國中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四)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凡臨摹作品一律不予評審)。

(五)特別注意事項:

A.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114年10月19日(星期日)上午9時於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並將現場書寫之作品送決賽審查。

B.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未參加現場書寫者,不予送件參加決賽審查。

三、平面設計類:

(一)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作品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二)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 39 公分×108 公分或 78 公分×54 公分),最 小不得小於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三)各組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四)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五、漫畫類:

(一)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二)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圖畫紙。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 tif 檔之光碟。

(三)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 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六、水墨畫類:

(一)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二)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70 公分),不得 裱裝(可托底)。

(三)高中(職)組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七、版畫類:

(一)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三)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應以透明膠片覆蓋。作品無透明膠片、未乾透 者不收。

(四)作品正面一律簽名(一律用鉛筆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詳細資料)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專區

https://www.tc.edu.tw/page/d2b6eb34-22b4-4bd1-8cc0-83273f9b42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