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905號函辦理。二、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國教署115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一) 教育訓練時間:115年7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0日(星期五)。(二)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7月24日(星期五)。三、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暨初審意見、勘查紀錄表、115年(2026)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承辦學校申請資料、計畫書、經費申請表(核章版)等資料1式3份(如附件)及經費彙整表1份,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陳惠媚課程督學(逾期不予受理),另併同將相關電子檔(Word檔)寄至amei@tc.edu.tw信箱,俾辦理後續審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