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 本案「行天宮急難濟助」申請資料如列:
- 申請資格:
- 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 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遭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之學生。
- 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 濟助項目:
- 家庭急難濟助:家庭或個人生活費、喪葬費,濟助金額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
- 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濟助金額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
-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的醫療費及看護費,濟助金額每日上限為新台幣2,500元,當次金額不超過2萬5,000元,每一個案以5萬元為上限。
- 申請條件:
-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申請,且同一項目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 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須於轉介單中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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