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新生學號刺繡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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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 公告單位 | 生活教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4-08-23 00:00~2024-09-1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23 15:55:49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立崇德國中新生學號刺繡規定 1.學號刺繡於衣服右胸上,高度與左胸口袋上緣切齊,姓名刺繡於學號正下方。 2.男女冬季制服外套—棗紅色,體育服外套—藍色。 3.男生制服長、短袖上衣,體育服長、短袖上衣—藍色。 4.女生制服長、短袖上衣,體育服長、短袖上衣—棗紅色。 5.體育服學號、姓名繡在右邊(學號在上、姓名在下)與校徽對齊。 6. 上面繡學號(只繡後五碼,前面11不要繡),下面繡姓名。 如考量個人隱私不繡姓名,可選擇繡學號 與 班級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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