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師法第33條規定、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獎勵辦法暨本市獎勵績優市立中小學教師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教師進行自主性專業成長,並提供教師研究進修機會以提升教育品質,特辦理旨揭實施計畫,請公告廣為週知,並鼓勵校內符合資格之優秀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三、113學年旨案相關報名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為近十年服務於本市市立(含改隸前國立)中小學達七年以上之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且無違反教師法第四章各條款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者。 (二)辦理期程: 1、報名及收件方式:即日起至113年10月17日(星期四)止,以掛號郵寄至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課程教學科),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申請獎勵績優市立中小學教師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 2、評選結果公告日期:114年3月底前。 (三)詳情請參閱113學年「臺中市獎勵績優市立中小學教師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報名須知。 四、檢附「臺中市獎勵績優市立中小學教師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報名須知、報名文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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