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23總統教育奬遴選分組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獎助學金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1-29 00:00~2022-12-06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29 10:47:55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58840B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請鼓勵所屬踴躍送件,並將參酌審查結果予以獎勵。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書面佐證資料:
(一)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2023總統教育獎各校推薦檢核表(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書面佐證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不予參採。
五、「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並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遴選。
六、初審作業資訊如下:
(一)推薦時間:自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起至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二)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一律採取網路(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校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三)請於報名期限內函報受理機關並副知本局,各教育階段受理機關如下:
1、國中小組:市立光德國民中學(請檢送1式3份並於信封註明「總統教育獎送件」)地址:41474臺中市烏日區信義街99號。
2、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請檢送1式2份並於信封註明「總統教育獎送件」)地址:6130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七、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  
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八、檢附「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