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3 年「防制校園霸凌漫畫比賽」徵件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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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10-04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04 12:36:09 |
訊息內容 |
野,以減少霸凌之情形,。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 四、參加資格:臺中市國小中、高年級及國中、高中在學學生。 五、作品規格: (一)作品主題:反霸凌相關主題。 (二)作品規格:四開紙(39*54.5公分),紙張材質不限,須為平面作畫,無須裱褙,背面 須黏貼報名表。 (三)每人限投一件作品,一件作品作者限一人。 六、徵件方式: (一)徵件日期:113年11月4日至113年11月7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請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郵寄信封上請註明「113年防制校園霸凌漫畫比 賽」。 (三)收件地址:404臺中市北區英才路1號,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郵寄或親送) 七、評審及頒獎: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優勝名次,得獎名單於11月22 日前公告於五權國中網站,得獎學生禮券及獎狀另寄送至各校,請各校利用公開時機另 行頒獎。 八、錄取名額:第1名1件,第2名1件,第3名1 件,優選10件,佳作若干件。 九、獎 勵: (一)獲前3名之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獎勵。 1.第 1 名禮券 2,000 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2.第 2 名禮券 1,500 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3.第 3 名禮券 1,000 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4.優選禮券300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二)獲佳作者發給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三)獲前3名之指導教師發給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十、活動聯絡人: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王教官,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55102。 (二)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教務主任、特教組長,聯絡電話: (04)22012180 分機 710、 714。 十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入選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編輯、印製畫冊發 行、上網公告等,且作品不辦理退件。獲獎作品將擇日於五權國中藝廊公開展覽。 十二、本次活動主辦及協辦單位工作人員依本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 定敘獎。 十三、經費:執行本案所需經費計畫向教育部申請相關經費補助及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項 下支應。 十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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