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12月臺中市藝文場館表演藝術演出節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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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1-27 07:40~2025-12-31 07:40 更新時間: 2025-11-27 07:43:07 |
| 訊息內容 |
有興趣者,請參閱附件。 一、為鼓勵青年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 112年起發放青年文化禮金,作為藝文消費折抵使用。114年文化禮金發放16-22歲(出生日期在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並推出13-15歲(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試辦計畫,每人發放600點文化幣,自114年1月1日起開放領取,可用於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作DIY或文化體驗旅程等藝文消費,使用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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