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5-10-08 08:10
~
2025-12-31 08:10
更新時間: 2025-10-14 08:02:4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二、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9條規定,該規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是本案之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發布後,將另案轉知。
臺中市政府函.pdf
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銓敘部函.pdf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