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訊息分類 獎學金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7-25 00:00~2025-09-22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25 11:18:16
訊息內容

申請資格

優秀學生獎學金

1.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在學日間部學生 ,具有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2.需前一學期之成績達到下列標準:
國中組75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得提出申請。

清寒學生獎學金

1.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在學日間部學生 ,具有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1)成績標準:學業成績或健體藝文綜合領域平均在60 分上,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於第一學期無成績證明文件者,不得提出申請。
(2)家境清寒標準:
甲、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者或中低收入戶者。
乙、父母其中一方因失業,致生活困難無力教養者。
丙、父母離異而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丁、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戊、父母其中一方因病,致生活困難無力教養者。
己、家庭突逢變故者。

獎學金:2000元。

校內申請日期:9/22日(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