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補行評量名單及實施細節
訊息分類 光明最即時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2-05 00:00~2025-02-1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06 09:35:54
訊息內容

補行評量名單如下,請各位同學查看並充分準備,依時間進行補行評量。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二、注意事項:

(一)評量範圍以該學期學習內容為原則。

(二)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逾期未參加補行評量者,視同放棄補行評量機會

(三)補行評量對象為各學習領域學期成績未達丙等(60分)之學生。

(四)依規定補行評量及格者,該學習領域成績以60分計。

(五)成績計算方式:
補行評量成績及格者該領域學期成績調整為60分;補行評量成績不及格者,該學期領域成績則視補行評量成績與原始成績擇優採計。 舉例:某生補行評量成績為90分,則該學期學期成績調整為60分。某生補行評量成績為50分,原學期成績為52分,擇優採計該學期成績為52分。

 

詳細說明及題庫請查看:光明國中補考題庫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