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第2次招考結果及續辦第3次招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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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光明最即時 |
公告單位 | 人事助理員 |
日期起迄 | 2025-01-07 00:00~2025-01-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7 16:46:23 |
訊息內容 |
一、第2次招考結果:
※經錄取人員應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時10分或另行通知之指定日期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如有正當理由無法到校接受審查,請先行向本校申請以視訊方式與會。),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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