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047A號函辦理。二、為獎勵教師秉持教育理想,致力於提升教育品質,達到傳道授業、感動人心之教育目標,以肯定樹立教育典範對於國家社會有貢獻者,辦理旨揭獎項。三、遴選資訊如下:(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二)報名方式:請填寫推薦表及線上表單(http://lnago.com/ADQ5A),並將紙本資料郵寄至主辦單位。四、檢附來函、遴選辦法(含推薦表、海報)各1份。五、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E-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