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立黎明國中113學年度第1學期補行評量期程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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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黃惠葶 |
日期起迄 | 2024-11-19 00:00~2025-02-15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9 10:16:37 |
訊息內容 |
(一) 114年1月17日(五),於本校網站「學生專區」公告補行評量題庫。 (二) 114年2月11日(二),於本校網站「學生專區」公告補行評量學生名單。 (三) 114年2月13日(四)下午4時,於本校網站「學生專區」開放各領域補行評量線上測驗連結(題庫於同時間下架),請同學確認需應考領域連結並以ST帳號登入,填答後提交作答結果(僅限提交一次,請審慎填答),當日晚上9時關閉所有測驗連結。
(一)本學期補行評量僅本次機會,若未能於時間內完成,視同放棄補行評量之機會,不得要求再行補考。 (二)依據「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9點,補行評量學習領域成績及格者,以六十分計;補行評量學習領域成績不及格者,就補行評量成績與原始成績擇優採計。 (三)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3條規定,國民中學學生修業期滿,若有五領域(含)以上之畢業總平均成績不及格者,將無法取得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