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校園場地開放辦法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處幹事 胡名秀
日期起迄 2022-09-30 00:00~2099-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2 10:21:38
訊息內容

公 告

主旨:有關本校校園(操場,不含教學及辦公區域)開放時間,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校園開放核定函及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 本校校園場地開放時間如下:
1. 上課日:上午5時至7時、下午5:30至9:30
2. 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上午5:30至下午9:30。
3. 寒、暑假:依前款規定辦理。但學校辦理學藝活動、營隊時,得依第一款規定辦理。
4. 學校因施工、重大教學活動或其他特殊情形,場地開放確實有困難者,得暫停開放。

三、相關附件: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規定(校園開放)


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 11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