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11月4日中市教高字第1140103513號函諒達。二、旨揭作業要點附表三「115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補充說明對照表」之「扶助弱勢積分」項目配分分數誤植,更正為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