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巿立北新國民中學115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訊息分類 升學資訊
公告單位 體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2-10 08:30~2026-03-27 08:30
訊息內容

 

臺中巿立北新國民中學115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體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辦理。

二、招生項目及名額:(體育班一班,正取26人,備取2人)。

  田徑:正取8人,備取2人(男女兼收)。

游泳:正取8人,備取2人(男女兼收)。

籃球:正取10人,備取2人(男生)。

  備註:各項目應試人員若成績未達60分標準,該項目則不予錄取。

三、公告日期:115年2月 9日(星期一)至3月20日(星期五)止。

    (一)公告方式:本校網站首頁公告事項處((https://www.phjh.tc.edu.tw)。

四、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星期一)至3月20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一時,

              下午二時至四時,有相關問題請洽體育組。(例假日不接受報名)

五、報名方式:監護人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請附上監護人委託書)。

六、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臺中巿北屯區柳陽東街180號)。電話:04-22449374轉724。

七、報名資格: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對運動有興趣、具運動發展潛力者。

八、報名手續:

    (一)索取簡章報名表:

1.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3月20日(星期五)止,每日08:30-11:00、14:00~16:00,警衛室索取。

         2.自行上網下載:本校網站(https://www.phjh.tc.edu.tw) 。 

    (二)報名:

1.僅受理監護人或本人親自報名,填寫並繳交報名表(附件一)、入學切結書(附件二)、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三)。

         2.繳交證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一份。

         3.繳交本人最近兩吋脫帽半身相片一式二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4.兩年內個人最佳競賽獎狀或成績證明影印本一份(可加分,正本驗畢歸還)。

九、考試時間:115年3月28日(星期六)

  • 報到時間:09:00–09:10,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場,並於上午09時10分前完成報到(報到處為本校活動中心,依本校公告考試流程進行,依實際甄選時間調整應試時間)。
  • 口試:09:20-10:30
  • 專項測驗:10:50-12:00

十、考試地點:本校飛帆樓一樓803教室、躍起樓一樓801、902教室、活動中心、籃球場、田徑場、  

    游泳池,異動時,以體育組公告為主。

十一、考試方式:各專項配分如下,測驗細則、方式於考試報到現場通知。

 

 

 

田徑

游泳

籃球

口試

1. 體育常識 

2. 口語表達 

3. 運動精神 

10%

10%

10%

1. 體育常識

2. 口語表達

3. 運動精神

10%

10%

10%

1. 體育常識

2. 口語表達

3. 運動精神

10%

10%

10%

分組專項測驗

1. 立定跳遠

2. 60公尺衝刺

3. 壘球擲遠

20%

30%

20%

1. 50公尺自由式

   (必選)

2. 50公尺(仰、蛙、蝶任選1式)

40%

 

30%

 

1. 30秒中距離任不定點投籃

(距離約三分線與罰球線的中間)     

2. 一分鐘全場運球上籃

3. 五對五比賽   

4.30秒邊線折返跑        

15%

 

20%

25%

10%

總計

100分

十二、錄取標準:

   (一)各專項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最低錄取成績60分。

   (二)口試成績(佔總成績30%)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成績證明文件較優者錄取。

   (四)若正取生有未報到情形,以備取生遞補之。

   (五)若該項錄取生未達招生名額,其項目名額得釋出名額至其他各專項擇優錄取(未達60分亦不錄取),名額流通序為田徑→游泳→籃球,流通名額不限男女,流通名額依成績錄取,流通名額不得超過該項目最高招生名額,總招生名額錄取最高26人

十三、放榜日期: 115年3月31日(星期二)17:00前公佈在本校公佈欄及網站

十四、複查申請:

考生如欲申請複查成績,請於1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填具申請表,逾期不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十五、報到日期:

  • 115年4月1日(三)~4月2日(四)08:00-16:00:以電話通知新生報到相關事項。
  • 115年4月17日(五)前 ,每日9:00-11:30,請至警衛室領領取體育班注意事項非學區學生加領取新生報到手冊
  • 115年4月19(日) 9:00-11:00為本校新生報到日,請於當日至體育組完成新生報到繳交新生手冊相關資料及是否購買在校購買制服。

十六、附則:

 (一)錄取學生僅能就讀本校,未依期限報到者即取消其資格,不得申請保留或異議。

(二)體育班學生無法符合品德要求、學科要求、訓練規劃或參加比賽者,應辦理轉班(校)程序,國民中小學學生非依學區就讀者,應返回原學區學校或額滿改分發學校就讀。

(三)體育班辦理轉班程序(不含體育班入學切結同意書第二點),提出申請,需4週適性輔導後決議是否辦理轉班

(四) 體育班辦理轉學程序需3-5天轉學行政程序。

(五)凡有心臟病、心血管疾病、癲癇病、脊椎畸形發展、不適於體育學習者,為了顧及學習安全及避免影響健康,禁止報名。若經報名錄取者日後經查證有不適合參與運動訓練者,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後,依國民中小學學生非依學區就讀者,應返回原學區學校或額滿改分發學校就讀或另辦理輔導安置。

     (六)請依其報考之專項,穿著體育服、鞋及泳具…等參加各項術科測驗,以免發生危險。

     (七)第一次招生名額不足15人,將另陳臺中市教育局核備後進行第二次招生,甄試辦法等各項相關辦理日期另行通知。

(八)兩年內個人最佳競賽獎狀或成績證明加分標準(如附則):加入總分計算

(九)游泳項目若本校游泳池無法使用,測驗地點於考試前通知,門票費請自理。

(十)附錄:

  1. 田徑、游泳加分標準,校內競賽不予採計。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全國性

10

9

8

7

6

5

4

3

區域性

8

7

6

5

4

3

2

1

縣市性

6

5

4

3

2

1

1

1

  1. 籃球加分標準,校內競賽不予採計。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全國性

10

9

8

7

6

5

4

3

縣市性

6

5

4

3

2

1

1

1

 

 

十七、本簡章經本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決議,並陳臺中巿政府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