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文化部辦理「115年13-22歲文化禮金文宣」相關資訊
訊息分類 政令宣導
公告單位 學務處幹事
日期起迄 2026-01-09 16:50~2026-01-16 16:50 更新時間: 2026-01-09 16:55:25
訊息內容

一、依據文化部115年1月7日文創字第1143036121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青少年的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座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
三、自115年起,發放對象為13~22歲,凡出生日期在93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皆可領取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
四、相關宣傳電子檔請逕至雲端連結下載:https://reurl.cc/3bYGRR。
五、倘有未盡事宜,請洽文化部承辦人劉家彣(02-8512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