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鑑定報名資格:學生(含實驗教育及在家自學學生)參加學校舉辦之七年級下學期3次定期評量及八年級上學期前2次定期評量全部科目/學習領域之各科評量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之加總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
| 1、 |
報名時間:115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
| 2、 |
報名地點: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東區臺中國民小學內,東區臺中路153號)。 |
| 3、 |
報名方式:請學校依簡章規定協助學生填妥相關報名表件及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後,由各校攜帶學生報名資料至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報名,並領取學生鑑定入場證。 |
| 1、 |
高一年級學科成就測驗:115年1月17日(星期六)。 |
| 2、 |
個別智力測驗:115年1月18日(星期日)。 |
| (四) |
鑑定地點: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東區臺中國民小學內,東區臺中路153號)。 |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