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114學年度 體育班新生入學招生簡章暨報名表件
訊息分類 升學資訊
公告單位 體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2-25 00:00~2025-03-2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06 11:25:26
訊息內容

 

臺中巿立北新國民中學114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體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辦理。

二、招生項目及名額:(體育班一班,正取24人,備取2人)。

  田徑:正取10人,備取2人(男女兼收)。

游泳:正取10人,備取2人(男女兼收)。

籃球:正取10人,備取2人(男生)。

  備註:各項目應試人員若成績未達60分標準,該項目則不予錄取。

三、公告日期:114年3月 3日(星期一)至3月19日(星期三)止。

    (一)公告方式:

1.本校網站首頁公告事項處((https://www.phjh.tc.edu.tw)。

        2.臺中巿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         

四、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星期三)至3月20日(星期四),上午九時至十一時,

              下午二時至四時,有相關問題請洽體育組。(例假日不接受報名)

五、報名方式:由參加學生或家長親自到本校辦理。

六、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臺中巿北屯區柳陽東街180號)。電話:04-22449374轉724。

七、報名資格: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對運動有興趣、具運動發展潛力者。

八、報名手續:

    (一)索取簡章報名表:

1.自1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3月20日(星期四)止,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向本校警衛室索取。                         

         2.自行上網下載:

           本校網站((https://www.phjh.tc.edu.tw) 。 

    (二)報名:

1.僅受理監護人或本人親自報名,填寫並繳交報名表(附件一)、入學切結書(附件二)、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三)。

         2.繳交證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一份。

         3.繳交本人最近兩吋脫帽半身相片一式二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4.兩年內個人最佳競賽獎狀或成績證明影印本一份(可加分,正本驗畢歸還)。

      

九、考試時間:114年3月22日(星期六)

  • 報到時間:13:00–13:15,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場,並於下午13時20分前完成報到(報到處為本校活動中心,依本校公告考試流程進行)。
  • 口試:13:20-14:00
  • 專項測驗:14:10-16:00(依實際甄選時間調整結束時間)

十、考試地點:本校飛帆樓一樓819教室、躍起樓一樓802、701教室、活動中心、籃球場、田徑場、游泳池,異動時,以體育組公告為主。

十一、考試方式:各專項配分如下,測驗細則、方式於考試報到現場通知。

 

田徑

游泳

籃球

口試

1. 體育常識 

2. 口語表達 

3. 運動精神 

10%

10%

20%

1. 體育常識

2. 口語表達

3. 運動精神

10%

10%

20%

1. 體育常識

2. 口語表達

3. 運動精神

10%

10%

20%

分組專項測驗

1. 立定跳遠

2. 60公尺衝刺

3. 壘球擲遠

20%

20%

20%

1. 50公尺自由式

   (必選)

2. 50公尺(仰、蛙、蝶任選1式)

40%

 

20%

 

1. 30秒中距離任一定點投籃

(距離約三分線與罰球線的中間)     

2. 一分鐘三定點運球上籃

(三分線左右45度角、中間)

3. 三對三比賽   

4.20秒邊線折返跑        

15%

 

15%

 

20%

10%

總計

100分

十二、錄取標準:

   (一)各專項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最低錄取成績60分。

   (二)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成績證明文件較優者錄取。

   (四)若正取生有未報到情形,以備取生遞補之。

   (五)若該項錄取生未達招生名額,其項目名額得釋出名額至其他各專項擇優錄取(未達60分亦不錄取),名額流通序為田徑→游泳→籃球,流通名額不限男女,流通名額依成績錄取,總招生名額錄取最高30人

十三、放榜日期: 114年3月24日(星期一)17:00前公佈在本校公佈欄及網站

十四、複查申請:

考生如欲申請複查成績,請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填具申請表,逾期不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十五、報到日期:

  • 114年3月26日(三)~3月27日13:00-16:00:以電話通知新生報到相關事項。
  • 114年3月29(六) 9:00-11:30,辦理新生報到,領取新生手冊,並於當場繳交新生報到單,即完成報到手續。
  • 本校114學年為總量管制學校,體育班以3月29日報到日完成新生名冊,日後若無意願就讀體育班,參閱簡章第十六條附則第三、四點
  • 114年4月27(日) 9:00-11:00為本校新生報到日,請於時間繳交新生手冊剩餘資料及是否購買在校購買制服。

十六、附則:

 (一)錄取學生僅能就讀本校,未依期限報到者即取消其資格,不得申請保留或異議。

(二)體育班學生無法符合品德要求、學科要求、訓練規劃或參加比賽者,應辦理轉班(校)程序,國民中小學學生非依學區就讀者,應返回原學區學校或額滿改分發學校就讀。因本校114學年為總量管制學校,依教育部規定學生只出不進之原則,須辦理轉班(學)程序者,一律以轉學辦理。報名前請慎重考慮。

(三)體育班辦理轉班程序(不含體育班入學切結同意書第二點),提出申請,需4週適性輔導後決議是否辦理轉班。因本校114學年為總量管制學校,依教育部規定學生只出不進之原則,須辦理轉班(學)程序者,一律以轉學辦理。報名前請慎重考慮。

(四) 體育班辦理轉學程序需3-5天轉學行政程序。

(五)凡有心臟病、心血管疾病、癲癇病、脊椎畸形發展、不適於體育學習者,為了顧及學習安全及避免影響健康,禁止報名。若經報名錄取者日後經查證有不適合參與運動訓練者,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後,依國民中小學學生非依學區就讀者,應返回原學區學校或額滿改分發學校就讀或另辦理輔導安置,因本校114學年為總量管制學校,依教育部規定學生只出不進之原則,須辦理轉班(學)程序者,一律以轉學辦理,報名前請慎重考慮。

     (六)請依其報考之專項,穿著體育服、鞋及泳具…等參加各項術科測驗,以免發生危險。

     (七)第一次招生名額不足15人,將另陳臺中市教育局核備後進行第二次招生,甄試辦法等各項相關辦理日期另行通知。

(八)兩年內個人最佳競賽獎狀或成績證明加分標準(如附則):加入總分計算

(九)游泳項目若本校游泳池無法使用,測驗地點於考試前通知,門票費請自理。

(十)附錄:

  1. 田徑、游泳加分標準,校內競賽不予採計。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全國性

10

9

8

7

6

5

4

3

區域性

8

7

6

5

4

3

2

1

縣市性

6

5

4

3

2

1

1

1

  1. 籃球加分標準,校內競賽不予採計。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全國性

10

9

8

7

6

5

4

3

縣市性

6

5

4

3

2

1

1

1

 

 

十七、本簡章經本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決議,並陳臺中巿政府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