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9日臺教資通字第1132704682號函辦理。二、案係教育部轉知114年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供之服務內容,若貴校有需求,得向iWIN申請網路安全校園宣導活動。三、檢附活動資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