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指揮中心快訊 #COVID19 #防疫措施 #維持至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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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 日期起迄 | 2022-06-01 00:00~2022-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01 10:09:06 |
| 訊息內容 |
#指揮中心快訊 #COVID19 #防疫措施 #維持至6月30日 1⃣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3⃣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4⃣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5⃣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6⃣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今日新聞稿:http://at.cdc.tw/0M41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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