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2.3.28 ❗️4/1 至 4/30 維持現行口罩等防疫措施,並強化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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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 日期起迄 | 2022-03-28 00:00~2022-04-30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28 14:26:00 |
| 訊息內容 |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2.3.2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表示,考量國際疫情仍然嚴峻,且境外移入病例數持續增加,而本土疫情新增數起不同場域且感染源待釐清之群聚事件,顯示社區傳播風險上升,為兼顧與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宣布今(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將強化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並維持現行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因應近期感染事件,將強化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特定娛樂場所之防治作為: 1.進入場所之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並落實實聯制,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均不得進入。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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