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COVID-19二級警戒管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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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 日期起迄 | 2021-08-13 00:00~2021-08-23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23 08:08:18 |
| 訊息內容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
一、通案性原則: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
4.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
5. 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6. 婚宴、公祭可開放:
(1)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
7. 超商由工作人員服務可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
8. 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得開放: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
3. K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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