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安心餐券領用規則】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午餐秘書
日期起迄 2026-01-20 10:20~2026-02-20 10:20 更新時間: 2026-01-20 10:23:45
訊息內容
(一) 請同學欲兌換餐食時,務必攜帶學生證進行兌換
(二) 亦請同學務必先將學生證拍下卡號或是記下卡號及學號以利卡片感應有問題時,可至超商機台操作兌換系統,手動兌餐。
(三) 學生於臺中市以外之外縣市僅能憑「學生證實體卡」兌換餐食不得以卡號、學號或臨櫃填寫方式辦理兌換。
(四) 因超商店員流動率高,學生兌換餐食時如遇店員不熟悉操作等情形,請改至鄰近合作超商兌換,並協助將店家名稱回報本局,俾利本局後續通知超商負責人加強督導。
(五) 請學生於兌換時主動告知店員係兌換「安心餐券」,以避免超商誤以悠遊卡一般消費方式結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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