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行政人員與教師生命教育議題專業培力增能研習」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輔導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4-25 00:00~2025-05-02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5 10:57:36 |
| 訊息內容 |
| 主旨: |
有關「本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行政人員與教師生命教育議題專業培力增能研習」案,請轉知所屬踴躍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設置要點及臺中市114年「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 (一) |
時間:114年5月22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 (二) |
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大樓4-1會議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 (三) |
研習對象:本市中區(東區、西區、南區、北區、中區、北屯區、西屯區、南屯區)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教師,各校務必遴派一名教師參加。 |
| (四) |
報名方式:自114年5月1日(星期四)起至114年5月16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報名,課程編號:4984667,並於報名截止後確認是否通過審核。 |
| 三、 |
如有停車需求,持本研習通知單得至陽明市政大樓1樓附屬平面層或第2平面停車場(自強南街慈濟靜思堂旁)免費停放汽(機)車(地下室停車場另行收費),並在研習通知單上註明車牌號碼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以節省銷單(磁)等候時間,於研習結束後,交還至陽明市政大樓地下室交通局櫃檯辦理手續後,再行取車離場。但因車位有限,請多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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