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鑑定結果通知單於4/15當日以限時掛號信寄發。 (2)錄取學生請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起至下午4:00止持「鑑定結果通知單」至本校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由備取學生依序遞補。(3)管道二錄取學生憑結果通知單申請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