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5年第十三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作業 |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2-02 11:20~2026-02-26 11:20 更新時間: 2026-02-02 11:24:00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爰辦理旨揭獎項。 三、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前檢具紙本推薦表 一式3份、佐證資料一式3份、電子檔案1份(請存入隨身碟或光碟,內含照片10張、照片檔名請用照片的文字說明、推薦表原始word檔、佐證資料電子檔),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西屯區東海國民小學輔導室張郁棻主任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推薦表一律使用A4紙張印製,字型請統一採用新細明體、12號字、行距固定行高25pt。表格內各欄位請依照填寫說明填寫,全表至多以10頁為限(含推薦單位審核意見、加蓋印信等欄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欄位請勿蓋章,待獲得臺中市薦送全國評選時再由教育局統一核章。 (二) 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10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個人正面生活照」1張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9張,共計10張。 (三) 繳交照片格式: 1、照片:建議以橫式為宜,以利編排。 2、檔案名稱:請編號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3、解析度:至少300dpi。 4、圖片大小:1Mb以上為佳。 四、獎項類別: (一) 團體獎項 1、績優學校獎:建構校園藝術教育支持系統包括課程與教學、活動與啟發、行政與服務、社區推廣等面向、發展學生藝術教育相關社團(團隊)、推動藝術教育相關計畫及辦理藝術教育成果、特色,具有績效之學校。 2、績優團體獎:就藝術教育活動之推展、培育藝術教育人才、推動地方藝文特色及贊助學校藝文相關活動等,具有重大貢獻之機關構、團體。 (二) 個人獎項 1、教學傑出獎:就藝術教育之教學包括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案、活化藝術與人文教學活動等面向、從事藝術教育研究、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等有卓越表現者。 2、活動奉獻獎:就推展藝術教育活動、藝術教育行政規劃、培訓藝文志工及社團之推展或薪傳重要傳統藝術,有具體貢獻者。 3、終身成就獎:長期致力於藝術教育之推展,於偏遠地區從事藝術教育推廣具重大貢獻等。 五、檢附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各項推薦表各1份。 六、如有填表相關疑義,請洽本市西屯區東海國小張郁棻主任, 04-23509797分機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