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實用技能學程」放榜及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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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國三升學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6-13 00:00~2025-06-2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13 10:27:27 |
| 訊息內容 |
一、實用技能分發放榜 (一)放榜時間: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二)錄取名單張貼於本作業小組(臺中市立臺中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公告欄,且於https://tchcvs.tc.edu.tw 網站上公告;另提供學生個別查榜,網址 https://tchcvs.tc.edu.tw。 二、分發結果複查 (一)申請學生對於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補送或更改申請資料,且複查以一次為限,再次申請不予受理。 (二)受理複查時間: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 下午 2 時至 4 時止。 (三)複查時請填寫「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如附件四),並另附書寫姓名、地址,並貼足新臺幣 35 元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1 個,由學生或家長至本作業小組(臺中市立臺中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提出申請,恕不受理郵寄申請。 三、錄取學生報到 (一)請錄取學生於 114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 下午 2 時至 4 時 (各招生學校報到時間如有變更,請各招生學校自行通知學生),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 (二)報到時請攜帶下列證件: 1.分發結果通知單。 2.國中畢(修)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3.如於報到日仍未接獲分發結果通知單,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前往報到。錄取學校於查驗學生身分無誤後,應予受理報到。 四、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 (一)已完成報到學生,應於 11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已報到放棄分發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五),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資格,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二)錄取資格一經放棄,即不可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或撤回,學生及家長於放棄前請審慎考慮。 五、實用技能學程學校各科班於學生報到後,如仍有缺額,於 11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起至 8 月 25 日(星期一)止由各校自行辦理續招,並應依第伍點第三項分發優先順序辦理。 |